三省:
中書省:負責定旨出命,長官中書令二人,門下省掌封駁審議,長官侍中二人,中書、門下通過的詔敕,經皇帝裁定交尚書省貫徹。
門下省:負責監察百官,掌封駁審議,長官侍中二人。
尚書省:職責為執行,長官尚書令一人,副長官左、右僕射各一人。尚書省下轄吏、户、禮、兵、刑、工六部,長官尚書,六部分理各種徵政事務,每部又領四司,計24司。
三省長官共議國政,執宰相之職,他們議政的場所叫政事堂。
六部:
刑部:負責司法。兵部:負責軍事
吏部:負責人事。户部:負責民生
工部:負責建設。
禮部:負責外交,祭祀和科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