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有效。
1、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一致,簽字蓋章按手印,合同就成立,就有法律效力。
2、雙方簽訂的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政策,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否則無效。
3、房屋買賣合同不同於一般買賣合同,因為屬於比較重大的不動產交易,為安全起見,最好籤訂合同後請人見證或者辦理公證。
4、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不等於房屋所有權的轉移只有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後,房屋的所有權才真正轉移到買方名下。
5、如果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雙方沒及時履行合同、未及時辦理產權過户手續,那麼,假設在此期間房屋所有權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則買方無權主張房屋所有權,只能要求賣方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