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户連坐,中國古代因他人共十户為單位犯罪而使與犯罪者有一定關係的人連帶受刑的制度。又稱相坐、隨坐、從坐、緣坐。舊時一人犯法,其家屬親友鄰里等十户連帶受處罰。指本人未實施犯罪行為,但因與犯罪者有某種關係而受牽連入罪。連坐起源甚早,夏、西周、春秋、戰國時期都有連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