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屬於中央國有企業,中央國有企業歸國資委管。
國資委,即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根據黨中央決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黨委,履行黨中央規定的職責。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管範圍是中央所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
國家電網是央企。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於2021年12月23日,在該網站輔助欄目下屬的中央企業欄目下的央企名錄欄目中發佈的“央企名錄”一文中,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明確在列。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12月29日,是根據《公司法》設立的中央直接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註冊資本8295億元,以投資建設運營電網為核心業務,是關係國家能源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特大型國有重點骨幹企業。
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管理。
國家電網屬於中央直接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是關係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國有重點骨幹企業,是一家以建設運營電網為核心業務的電力供應公司,成立於2002年,以投資建設運營電網為核心業務,承擔着保障安全、經濟、清潔、可持續電力供應的基本使命。公司經營範圍包括:輸電、供電、對外派遣與其實力相適應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實業投資及經營管理與電力供應有關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電力生產調度信息通信、諮詢服務進出口業務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內國際招標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設備、材料出口在國(境)外舉辦各類生產性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