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按新生兒出生時的上年度靈活就業人員月醫保繳費基數÷30×法定產假天數計發。
例如,小王是本市靈活就業人員,今年7月1日後參加生育保險,12月第一次生孩子,剖宮產生下一孩。去年月繳費基數為3957元,按目前政策,小王可以享受的產假天數為:一孩產假158天,剖宮產加15天,合計173天。因此,小王能享受的生育津貼為3957÷30×173=2281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