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擬修訂是正打算修訂且現在正在徵求反饋意見。
新教師法實施後,中級職務即一級教師將和現在的初級職務即二、三級教師一樣,沒有了“指標”限制,不再實行評審制,改為根據教齡和履職情況實行考核制。而高級職務即副高和正高級教師仍實行評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