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切實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
2、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切實做到“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
3、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
4、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切實做到“消防設施標識化、消防常識普及化”。
消防“四個能力”是公安部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提出的,即:
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2、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3、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切實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
2、撲救初期火災能力,切實做到“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
3、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
4、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切實做到“消防設施標識化、消防常識普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