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蘇北農村,那時候審批宅基地是比較方便的,70年前後農村宅基地的政策和現在不同,那時候只需要跟生產隊長申請宅基地建房,生產隊長權衡一下覺得夠條件安排宅基地再上報大隊,大隊再把幾個生產隊報上來的申請簽字蓋章後,上交公社等待批覆,在宅基地批覆的同時還會把自留地調到宅基地前後,以方便施工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