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職責
1、依法對轄區各類農業行政執業活動實施日常監督管理,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改正依法對各類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以及其他管理相對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依法向本級行政執法部門提出處罰建議
2、依法查處各違反農業農村法律規範違法行為
3、依法對轄區對各類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以及其他管理相對人進行監督檢查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