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同居不算重婚罪,如果同居有了小孩就算事實婚姻,應該算重婚罪。隨着時代的進步,人們對於婚姻的看法越來越開放了,很多人願意同居但不結婚,不受一紙婚書的約束,相互沒有明確的責任,只要不拿結婚證就不算合法的夫妻,這樣對於弱者是很不安全的。
長期同居為什麼不算重婚罪
和他人同居不一定算重婚,僅僅是與他人隱蔽的在一起同居,而並不是大搖大擺大張旗鼓的以夫妻的名義在一起共同的生活的話都不能夠認定成為重婚罪。
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訴,如果情節比較嚴重,影響很壞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訴,而由人民羣眾、社會團體或有關部門提出控告,應由人民檢察機關審查決定是否構成重婚罪。所發現配偶有重婚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長期同居為什麼不算重婚罪
長期同居一般不算重婚。只有其長期同居期間對外以夫妻生活的才屬於重婚的行為,依法應當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二者之間雖然長期同居但未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他不是重婚。如果二人在長期同居期間,有一方已結婚,或者育有子女,那麼,已婚的一方就構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