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交押金不合法。一般正當的有關單位是不會有押金這種説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收取押金是禁止的。提供工作服屬於提供正常勞動條件的一種,也不應該收取押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