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飲酒常常以“三爵酒”為禮,喝酒時,主人一定要先於客人飲酒,被稱為“獻”。
主人喝完之後,客人也需要飲酒來回敬主人,稱為“酢”,亦稱“報”。
最後,主人為了勸客人多飲,自己必先飲以倡之,是為“酬”。
客人在主人飲過之後也舉起酒杯暢飲,是為“應酬”,即以此迴應主人的厚意。
  連敬三杯,這是在古代宴席上經常出現的話語,而在現實生活中,把它延伸為了“連喝三杯”。在古代有很多講究,和三和九就是其中一個講究,在皇家眼中,九是最大的,在普通百姓眼中,三則是最大的。漸漸的"三"就成為了人們用來限定事情的數字極限,於是就有了"事不過三”、“連敬三杯”等説辭。古人認為喝酒以三杯,隨着時代的變遷,在我們現代人眼中,連喝三杯足以看出此人的誠意。
一般來説由請客的人先開始敬酒,在敬的過程察言觀色判斷大領導的“情況”,一共敬所有人三次,是為“酒過三巡”。酒過三巡之後便可開始敬酒,先從主位敬起,然後主客位次之,副客位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