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材料
1、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報告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指工業建設項目用地)
3、項目用地平面佈置圖
(二)辦事程序
提出申請——現場踏查——辦理項目用地預審手續——區國土資源局初審——上報省國土資源廳審批
(三)承諾時限
對手續齊全、符合用地條件的,自大廳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上報吉林省國土資源廳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