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以工代訓是指企業利用自有場所、生產設備,讓職工邊工作邊進行生產技能培訓。
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應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當月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其中停工停產企業需提供上一季度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 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後,按規定每月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户。
所謂以工代訓是指企業利用自有場所、生產設備,讓職工邊工作邊進行生產技能培訓。明確了以工代訓三項政策:加大對新吸納勞動者企業的支持,加大對困難企業的支持,加大對重點行業的支持,並明確以工代訓補貼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