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租補貼
補貼政策:
創業者租賃房屋或工位正常生產經營的,給予其創辦企業最長2年房租補貼。具體標準如下:
租賃房屋創業的,每月1000元。在此基礎上,每帶動1人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下同),每月再增加500元。每月最高2500元。
租賃工位創業的,每月300元。在此基礎上,帶動1人以上就業,每月再增加300元。每月最高600元
申請對象:
法定勞動年齡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創業者,在津租賃房屋或工位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户(以下簡稱“創辦企業”)的,自企業註冊成立之日起1年內可申請享受創業房租補貼:
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含休學)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畢業後5年內的畢業生
在津落户5年內的“海河英才”人員
留學回國5年內人員
國家級或市級創業大賽近5年內獲獎人員
我市近5年內認定的“項目+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