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説沒錢不發工資的,勞動者可以採取下列措施討要工資:
一、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投訴後他們會責令單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資如果單位逾期不支付的,他們會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工資。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老闆拖欠工資沒錢發怎麼辦
如果很着急的想要自己的工資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由勞動仲裁委員會出面為你討要工資,如果勞動仲裁委員會沒有為你要回工資,你可以直接起訴你的老闆,由法院強制執行你老闆的資產,優先給你把工資補上
首先,先去找公司領導進行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如果公司繼續拖欠,問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公司暫時週轉不開,此時讓公司老闆或財務打一張欠條。
其次,如果與公司協商無果,那麼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告知公司負責人電話,讓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處理,一般問題到這裏就可以得到解決。
最後,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處理無果,那麼此時就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