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事執勤滅火和社會搶險救援工作的勞動者,在本省範圍內異地招聘年齡18—25週歲、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未婚男性公民。(在消防部隊服役過的退伍軍人經體能、技能考核合格的,優先選用)
2、從事炊事、駕駛、修理等崗位的勞動者,在本地或異地招聘年齡22—45週歲、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公民
3、從事文祕、通信等崗位的勞動者,在本地或異地招聘年齡18—30週歲、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公民,且通過了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達到2級水平,其中從事文祕崗位的勞動者打字速度需達到每分鐘50-60個字、從事通信崗位的勞動者打字速度需達到每分鐘60-80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