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申請人通過現場提出申請,根據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前台辦事窗口收到申請材料後即時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經審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前台辦事窗口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待符合條件後,再重新申請
3、獲取辦理結果。符合條件的立即辦理,向申請人送達《複核單》。申請人對《複核單》確認簽名後,經辦人員加蓋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