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國家,法律明文規定,凡是地下產品,石油,金屬礦產等統屬國家財產,任何個人都不能私自開採,所以,個人是不能開採石油的。
不可以
石油到底私人不可以經營開採,石油屬於礦產資源,國家所有,不允許私人開採。根據《礦產資源法》第三條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