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統一的時間,最長保留兩年。
這個規定早在2019年6月1日就開始了,車主在賣掉自己的汽車或者報廢掉原有車輛時,就可以申請繼續保留原牌照號碼。接下來自己如果買新車可以用之前使用過的車牌。不過申請“保號”必須要滿足3個條件:
①車輛所有人使用原車牌號碼必須在一年以上,一年以內不可保留車牌號
②在辦理車輛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或註銷登記手續後兩年內提出申請,車輛註銷、遷出或者轉移過户後,車輛使用的原車牌號只可保留兩年時間,超過兩年則不可申請保留
③所有涉及原機動車(車牌號)的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必須處理完畢方可申請保留車牌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