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全市住户調查工作的組織實施、業務培訓、數據收集、數據審核、數據彙總和數據上報等工作。
(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為全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監測點的牽頭單位,負責督促、指導各監測點的各項工作。
(三)市農業農村局作為全市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牽頭單位,負責督促、指導各監測點的各項工作。
一.定期做好訪户工作,輔導記賬户記好每一筆家庭收支日記賬,並做好相關記錄。 
二.經常到記賬户家裏和他們進行思想上的交流與溝通,向記賬户宣傳記賬的目的和意義,從而讓記賬户對記賬認真負責。 
三.按時發送和收回記賬户的賬本,定期審核記賬户的賬本賬頁,收支是否平衡,是否存在漏記重記錯記等情況等,以便提高數據質量。 四.及時更新記賬户的家庭基本情況,如生產經營情況,就業情況,人口信息變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