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輪電動車分為三類:電動自行車(≤55公斤)、電動輕便摩托車(≥55公斤)、電動摩托車(≥55公斤)。
1、電動自行車上電動自行車牌照,由當地轄區派出所或社區居委會辦理。
2、電動輕便摩托車與電動摩托車,上機動車牌照。您可前往工信部網站查詢機動車產品公示目錄,如果購買的車輛在目錄中,便可上機動車號牌,機動車銷售單位應為您其開具機動車發票。開具發票後,去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便可上機動車號牌。
進口車在主所辦理國產車在分所或各縣所辦理。需要原車、購車發票、合格證、交強險。
凡購買了符合規定的電動三輪車車主可攜帶有效身份證、車輛合法來源憑證和車輛合格證,到轄區交警中隊辦理備案。
上牌程序很簡單:確定備案號碼、參加交通安全學習、等待車輛查驗及領取備案牌,一個半小時就能上好牌。
注意事項:
備案登記的電動三輪車須符合外廓尺寸長度不大於2.8米、寬度不大於1米、高度不大於1.7米,電機額定功率總和不大於4kw,行駛速度不超過30km/h等要求。
辦理時需佩戴好安全頭盔,持本人有效身份證、車輛發票等憑證,其備案登記後的車輛可在台州市行政區域內行駛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