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高中一個班應該五十人左右。中小學根據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學要求安排班額,並根據班額組織教學班級。原則上普通中學每班學生五十人左右,城市小學四十至45人,農村小學酌減,具體標準由各省(區、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所以一般情況下,每個班不能超過45人。
完全小學,每年級2-4班,合計12-24班,≤45人。
普通初中,每年級4-10班,合計12-30班,≤50人。
九年一貫制學校,每年級2-4班,合計18-36班,小學段每班≤ 45人,初中段每班≤50人。
普通高中,每年級8-12班,合計24-36班,≤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