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終結之後財產分配順序是:
①第一順序,職工債權②第二順序,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③第三順序,普通破產債權。
清償原則:①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原則②按法定順序清償原則③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比例分配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