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因人而異,有的人閃婚,幸福一輩子,有的人只戀愛不領證也幸福一輩子,如香港藝人吳君如的狀態。之前看過文章説戀愛到結婚最好不要超過一年半,因為時間太長,新鮮感逐漸消失,會失去結婚的衝動。
自己當時有一個女同事,和老公戀愛六七年了,還沒結婚,卻出現了感情危機,流着大顆眼淚,訴説自己的戀情出現左手拉右手時平淡無助的感覺。於是自己很有危機感的戀愛一年半時結婚了。目前至少感覺這個時間點對自己是適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