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以前,佛山為鎮建制。明清時期,佛山已經成為經濟繁榮的城鎮,史稱“天下四大鎮”“天下四大聚”之一。20世紀20年代,受西方市政思想影響,隨着地方自治理論的張揚和經濟的發展,國內各省會及主要城市,紛紛設市。1921年廣州在全國率先建立新市政體制。而佛山的發展,引起了民國當政者的關注。按照當時廣東省的有關規定,凡地方人口滿一萬以上,經省政府指定,可以設市。1925年,佛山鎮從南海縣劃出,第一次設立佛山市,直隸廣東省,並設立了市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