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板樁支護深度規範:
根據《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12》第四章第4.2.7條例:擋土構件的嵌固深度除應滿足本規程第4.2.1~4.2.6條的規定外,尚不小於0.8h對於單支點支擋式結構,同時不宜小於0.3h對於多支點支擋式結構,尚不宜小於0.2h此處,h為基坑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