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住房公積金調整年度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年度可以為1月1日至12月31日。由於各地區規定可能存在差異,具體也可諮詢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
通常隨着職工平均工資的變動,公積金也會進行相應的調整。一般來説,住房公積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