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佔50%。
具體介紹
1、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考生權重成績的計分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筆試成績的計分公式為: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
3、報考公安機關職位筆試成績的計分公式為: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30%+公安專業科目成績×30%。
4、筆試閲卷結束後,由公務員局根據成績彙總分析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考試成績分幾種情況: 無專業科目:筆試面試各佔50% 有專業科目:筆試30%專業20%面試50% 鄉鎮機關、街道:筆試40%面試60% 計算成績要按照所佔比例先摺合再進行彙總,保留小數點後倆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