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饋。面試完一般等一週給反饋,是因為,面試單位負責招聘和麪試的人員沒有權利對應聘人員的去留做出決定,要將所有面試者的個人信息以及面試表現提報給上一級主管單位或者是用人部門,經過用人部門或者上一級的主管單位進行綜合考量評判,給出最終的錄取結果,才能反饋到面試者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