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也有十倍賠償)
2014年1月10日,最高法就食品藥品糾紛案件發佈司法解釋“知假買假”索賠合法。
《規定》明確了“知假買假”不影響主張消費者權利,懲罰性賠償不以消費者人身權益遭受損害為前提,商家應當對贈品質量安全承擔責任,民事責任優先原則,“霸王條款”一律無效,消費者協會依法提起公益訴訟予以支持,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責任,虛假食品、藥品廣告代言人和推銷者的法律責任,食品認證機構故意出具虛假認證承擔連帶責任等9個方面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