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與物權法衝突,適用民法典。主要依據就是:上位法優於下位法,新法優於舊法,特別法優於一般法。
“新法優於舊法”。《立法法》規定,同一機關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新的規定與舊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新的規定。法律制定的時間有早有晚,靠近今天制定的法稱“新法”,離今天較遠的時間制定的法稱“舊法”。
民法典是新法,物權法是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