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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1-17
一審判決後還是屬於刑拘。應為一審判刑後不會馬上交付監獄執行,需要等判決生效後再交付監獄執行。這時被告人有上訴的權利、檢察機關有抗訴的權利。如果在上訴、抗訴期限內,沒有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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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23
不能確定。上訴是訴訟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在法定期限內通過一審法院向上一級法院或直接向上一法院提起訴訟。上一級法院接受上立案後對案件進行審理,根據一審判決的實際,有駁回上訴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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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1-11
一審判決就是第一次開庭審理下達的判決,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以提起上訴如一審判決當事人收到後不上訴超過15天判決生效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執行一審判決當事人不服提起上訴這也是當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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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1-13
一審判決不盡人意的意思是沒有準確判決。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你說的是一審沒有按照你的意思判決,就不盡人意,法院判決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純,不是誰說了算,是按照法律條款對照判決,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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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30
上訴處理。如果生效的,生效後6個月內申請再審。如果當事人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服,可以上訴,由二審法院再次審理,並作出判決。如果當事人對法院的二審判決仍然不服,可以提交證據證明二審判決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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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1-04
勞動仲裁不可以推翻一審判決文書,順序錯了。對於勞動糾紛,應該首先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一方對勞動仲裁有異議,可提起訴訟,進行一審。如果對一審結果有異議,可在有效期內上訴,進行二審。所以,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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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4-09
法院在庭審前,會讓案件當事人各方填寫相關資訊表,其中包括法院判決文書的送達地址、當事人的聯絡電話,以及法院判決文書的送達方式(包括書面文書郵寄送達和電子文書送達兩種方式),法院根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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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21
一審判決後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上訴,在收到判決書15天內寫好上訴狀交到法院,法院把上訴狀交給被上訴人15天內寫好答辯狀交到法院,一審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連同卷宗材料一併送中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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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23
當事人總是感覺沒有說清楚,或者是有理有據沒有采信。這裡面有三個問題:一是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沒有充分表達意見,未盡事宜還有,沒有說完,沒有說請。或者是還有證據,沒有采集到或者是司法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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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31
泛泛的講,民事訴訟案件二審上訴勝率低於百分之二十,刑事案件二審被告人上訴勝訴率低於百分之十。具體到個案,有的一審完全沒有問題,事實清楚程式合法,那你上訴百分百的敗訴,有的案件一審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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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1-11
當然可以撤銷了。首先對於一審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當事人可以通過上訴要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其次,如果一審法院的判決已經生效,當事人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訴,通過審判監督程式撤銷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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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23
  一般情況下一審判決被推翻的機率是不太大。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一是看案件的性質,一審判決所採納的證據正確與否如果是民事案件的話,根據民訴法原則誰誰主張誰舉證如果你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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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28
一審判決有罪肯定馬上羈押,大部分在一審沒有判決前就在拘留所拘留了,在判決時,從看守所直接押到法院去聽侯判決,也有的罪行不是很重的,是等到法院判決有罪才進行羈押,當一個人犯事的時侯,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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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03
終審判決,法院對案件的最後一級判決。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中級人民法院、高階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審就是終審。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審也是終審。對一審法院的裁判不服的,可向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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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1-26
二審改判就是二審對一審判決的錯誤進行改正。當事人提起上訴後,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一審判決在適用法律錯誤或認定事實不清。應當依法對一審判決改判。對於適用法律錯誤的,適用正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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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09
當時是由法官自己審判。現在司法改革,法官負責的案件是終身負責制。案件程式是當事人先帶上起訴狀、證據材料去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的立案庭申請民事立案,立案通過以後就會分配到具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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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4-05
區別有:一、庭審是法庭調查審理案件,判決是法院對案件決定。二、庭審的目的是調查案件的事實真相,判決是案件的解決結果。三、庭審以庭審筆錄記錄在案,判決以判決書形式送達當事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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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13
不能上訴,但是可以申請再審。因為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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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1-11
審結指的是審理完結的行為,也就是說在審理方面已經全部結束的行為。審結結束之後,等待的是最後的判決結果。審結意味著該案件的所有審理工作已經全面完成。判決指的是裁決的行為,也就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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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4-06
一審無罪判決發回重審,意味著案件的重新審理,原一審程式歸結於無效,重審法院按照法定的一審程式,對案件重新進行審理,所遵照的程式是一審程式。如重新組成合議庭、告知當事人相關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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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05
合理,一審普通程式判決後,雙方當事人在法定上訴期內不上訴,超過上訴期一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一審判決就成內終審判決。一審普通程式審理首先組成合議庭,進行開庭審理按法定程式進行,查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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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23
以二審法院判決為準。二審法院判決是生效判決,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一審法院判決與二審法院判決不一致的部分,視為被二審法院判決撤銷,不生效。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可以向二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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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09
關於判決書的生效時間,有這麼兩種情形,第一種就是一審判決送達之後,在法定的上訴期內不上訴、檢察院不抗訴,到期之後判決生效,或者二審判決送達之後立即生效。我們國家採用的訴訟制度是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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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1-08
不可以也不存在三審。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可以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對二審法院判決不服,不可以再次提起上訴,只能向法院申請再審。申請再審不屬於三審。法院即使接受當事人的再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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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1-26
不一定。一般來說一審文書是判決書,但在民事案件中,有可能是調解結案,因此一審文書有可能是民事調解書或者准予調解結案的民事裁定書。不論是民事還是刑事案件,如果是牽涉到程式方面的,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