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農村公路管理所原爲副科級事業單位,一般情況下,有三種改革方案,1,維持現狀,更名爲農村公路管理局,隸屬交通運輸局的二級機構,仍爲副科級事業單位。
2,與原公路管理局合併,更名爲公路建設養護中心,爲政府的組成部門,爲正科級公益性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