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事人要對未禮讓行人的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的,應當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的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申請可以是書面申請,也可以是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不禮讓行人
扣三分罰款兩百
別管啥理由,開車也要注意安全
要對自己和他人負責
即便有客觀理由,違章就是違章,沒必要申訴
除非你是因爲給消防車救護車讓行
還說得過去
否則申訴也不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