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古時又稱“昏姻”或“昏因”。漢朝的鄭玄説,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禮。在我國古代的婚禮中,男方通常在黃昏時到女家迎親,而女方隨着男方出門,這種“男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的習俗,就是“昏”“因”二字的起源。
換句話説,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過程。鄭玄接着又説,婿稱為“昏”,妻稱為“姻”。因為新郎在黃昏時迎娶,所以稱他為“昏”,而新娘隨着男方而行,所以稱她作“姻”。
這個解釋和前一説法類似,意義卻不相同,因為這個婚姻指的是夫妻關係。另外,《爾雅》對婚姻一詞還有比較複雜的解釋:“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婦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謂為婚姻。”這是説,新郎的父親稱為“姻”,新娘的父親則稱為“婚”。婚姻一詞在這裏的意義指的卻是姻親的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