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在積分時,僅限實付金額部分積分,團購以及任何形式贈送的代金券、促銷禮券消費的金額不參與積分。
消費者憑藉一年的消費積分,可在每年12月31日前兑換年終禮品和獎勵。積分不但可以兑換停車繳費,化粧品、服飾、家居、鐘錶、電器、餐飲、遊樂等物品,同時大型活動還可以兑換現金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