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分範圍。對2021年度完成建築業產值達到5億元,且同比增速超過全市當年建築業總產值同比增速的註冊在本市的建築業企業給予信用加分激勵。
二、加分方式。凡是考核年度產值達到5億元,且同比增速超過或達到全市當年同比增速的本市建築業企業,在信用評價分值上加2分,有效期一年。加分後企業信用評價總分大於100分的,按100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