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術場地障礙賽比賽規則:騎手進入場地後,裁判長示鈴比賽開始。騎手須在規定時間,一般在45秒內通過起點標誌杆,方可進行比賽。規定障礙全部跳完後,必須通過終點標誌杆,比賽成績方可有效。最終成績評定:以罰分少、時間快為優勝者。
馬術場地障礙比賽是在長90米、寬60米的沙地或草地內進行。場內設置10-12道不同形狀的障礙,其中有一道為雙重障礙、一道三重障礙。障礙的高度在1.2米--1.4米之間。障礙前擺放1--12個號碼牌。騎手按照號碼順序依次跳完全部障礙。
騎手進入場地後,裁判長示鈴比賽開始,騎手須在60秒鐘內通過起點(D)標誌杆,方可進行比賽。12道障礙全部跳完後,必須通過終點(A)標誌杆,比賽成績方可有效。
騎手在比賽中,每碰落一個橫杆-罰4分馬匹拒跳一次或不服從-罰3分騎手第一次落馬-罰8分騎手超過規定時間,每秒扣罰0.25分。騎手沒有按號碼先後順序跳躍障礙、第二次落馬、馬匹出現3次拒跳、比賽用時超過限制時間等等,騎手將被淘汰。&127 最終成績評定以罰分少、時間快為優勝者。馬術比賽分為團體賽和個人賽,團體賽每隊4 名選手組成,將其中前3名隊員的成績相加為團體成績。個人賽的障礙高度高於團體賽,騎手在規定時間內如果出現罰分相同,將進行復賽,複賽將減少障礙數量,增加障礙難度和高度。騎手要運用嫻熟的技能,既不碰落障礙,又要行走最佳路線,目的是為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比賽,贏得最後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