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對於公積金管理系統內存在的一個繳存人多個住房公積金賬户的情況,在證件類型、證件號和姓名完全一致的前提下,公積金管理系統按照封存狀態賬户併入繳存狀態賬户的原則,在管理部完成新增、封存、啟封變更確認後,自動將該繳存人的多個賬户進行合併的業務。
1、一個繳存人有多個住房公積金賬户
2、多個住房公積金賬户的職工姓名、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完全相同
3、多個住房公積金賬户中至少有一個賬户處於繳存狀態
先由申請人提出書面住房公積金賬户的合併申請。書面申請可填寫辦理轉移業務的《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封存申請表》或以報告的形式説明事由,取消户、保留户的住房公積金開户單位加具意見。
申報內容必須明確:取消户、保留户的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公積金開户單位(包括保留户和取消户)名稱、開户銀行和單位分賬號。
申報人持取消户和保留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複印件),及職工個人身份證(複印件),報取消户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通過後,申請人持中心(或管理部)發出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合户審核意見》到取消户的住房公積金開户銀行辦理賬户合併手續。
公積金合併和轉移的區別
公積金轉移和提取區別:轉移是從甲地的公積金賬户轉移到乙地的公積金賬户。好處是以後乙地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面甲地繳納年限和賬户餘額都是計算貸款額度的。提取就是公積金賬户餘額直接提出為現金。
如果員工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同時員工沒有購房的計劃的話,那麼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如果存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計劃,那麼申請住房公積金轉移比較好,因為員工公積金貸款的金額和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年限和金額有關,還需要員工貸款前12個月或者6個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