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技術負責人的任職條件:
一、爆破技術負責人應有從事過3年以上爆破工作。
二、無重大責任事故,熟悉爆破事故預防、分析和處理。
三、持有安全作業證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擔任。
其職責是:
一、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計劃,並負責實施
二、組織爆破業務、爆破安全的培訓工作和審查爆破作業人員的資質
三、監督爆破作業人員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組織領導安全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四、組織領導爆破工作的設計、施工和總結工作
五、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細則及相應的管理規章制度
六、參加爆破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持有初級及以上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證件且證件在有效期範圍內
2、持有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證件在長治市範圍內能夠使用的
3、持證人員符合煤礦從業人員等相關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