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道路優先權就是在有紅綠燈信號的路口,依紅綠燈指示行駛。沒有紅綠燈信號的路口,則是幹道優於支道先行。可是駕駛人如何知道自己的車行駛在幹道還是在支道上通常來説,在路口看到倒三角形的交通標誌上有個“讓”字、八角形的交通標誌上有個“停”字、地上倒三角形白色標線和一個白色的“停”字等四種情況,即代表自己的車在支道上
根據“交通道路安全法”車輛行駛的優先順序:
1、支線道車輛應讓幹線道車先行。
2、車輛行至未劃分幹、支線道或同為幹線道或支線道時,左方車輛應暫停,讓右車先行。
3同向
車輛由同向二車道,同入同一車道時,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若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4對向
對向行駛之左右轉彎之車輛,於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應讓左轉彎之車輛先行。
5圓環
汽行近圓環路口,應內環車道先行,汽車行經多車道之圓環,應讓內側(圓環)車道之車輛先行。
先行原則,字面上的簡單理解就是車輛優先通過(十字路口),當然是在遵守交通規則的前提下。其實先行原則有三:
1、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2、兩車都直行時右方道路來車先行即左側車讓右側車先行
兩車都直行時右方道路來車先行即左側車讓右側車先行
3、相對方向行車時右轉彎車讓左轉彎車先行
相對方向行車時右轉彎車讓左轉彎車先行
二、先行原則的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3、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4、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