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經濟特區:深圳、珠海、廈門、汕頭、海南。
按其實質,經濟特區也是世界自由港區的主要形式之一。以減免關税等優惠措施為手段,通過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鼓勵外商投資,引進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方法,以達促進特區所在國經濟技術發展的目的。經濟特區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靈活的經濟措施和特殊的經濟管理體制,並堅持以外向型經濟為發展目標。
1979年7月,深圳、珠海、汕頭、廈門被批准試辦出口特區。1980年5月,深圳、珠海、汕頭、廈門這4個出口特區改稱為經濟特區。1988年4月,設立海南經濟特區。從此,我國有了5個經濟特區。
包括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和海南。經濟特區是黨和國家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大決策,也是探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偉大創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