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實法律顧問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今年2月份,續聘安徽長城律師事務所朱來宏律師為我局法律顧問,為我局行政管理和重要行政執法行為提供法律服務。
二是有效防控法律風險。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諮詢論證、審核把關作用,在行政確權、信訪事項、項目評估等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重要事項等方面,加強與法律顧問交流探討,增強決策的科學性、合法性,保障決策事項於法有據、決策程序依法履行、決策內容依法合規。
三是推進爭議矛盾化解。在化解矛盾問題的過程中,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專業特長,理清法律關係,綜合考量多方權益,合理提出處置建議,促進重大、複雜涉法事項的妥善處理。在多起信訪事項、行政複議等問題的處理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為化解矛盾做出了積極貢獻。
四是協助開展法治教育。全方位發揮法律顧問“智囊團”作用,邀請法律顧問協助開展法律宣傳教育,增強全局幹部職工防範和應對法律風險問題意識,提高全局幹部職工法律素養,不斷促進我市退役軍人事務工作法制化、程序化、規範化、制度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