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慎監管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識別系統風險,即發現、監測和計量系統風險及其潛在影響
二是降低系統風險的發生概率,即通過提高監管標準和採取針對性監管措施等,預防系統風險爆發
三是緩解對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的溢出效應,即在系統風險爆發後,限制破壞的程度和範圍,儘可能降低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