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訴訟人即民事訴訟第三人,是指對他人爭議的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或者雖無獨立的請求權,但案件的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而參加到原告、被告已經開始的訴訟中進行訴訟的人。
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指對他人之間的訴訟標的,有獨立的請求權而參加訴訟的人。
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對於已經進行的訴訟,就其當事人之間的訴訟標的,雖然沒有獨立的請求權利,但是案件處理的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為維護自己的利益參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