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指公訴案件訴訟程序中居於偵査和審判之間的一個訴訟階段。簡稱“訴訟階段”。始於偵査終結,終於法院受理起訴。在中國,檢察機關在這一階段的任務是,通過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以及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的審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