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積極搶救
     災害事故發生後,處於災區內以及受波及區域的人員應沉着冷靜,根據災情和現有條件,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消滅在初起階段或控制在最小範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2、安全撤離
     當現場不具備事故搶救的條件或可能危及人員的安全時,井下礦工應想方設法,迅速安全地撤離災區。
3、妥善避難
     如在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離,遇險人員應在災區內進行自救和互救,妥善避難,努力維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條件,等待救護人員的援救。如不能撤至地面,應儘量撤至井下設置的避難洞室中或安全條件較好的其他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