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考開考比例原則上為3∶1,部分職位可為2∶1,具體見招考簡章。報名結束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組織人事部門按規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職位。感謝您對江蘇公務員網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