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內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註,在10個工作日內簽發省外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註,在20日內簽發。
申請港澳再次簽註,在7個工作日內簽發。
符合加急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註條件的,在5個工作日內簽發。